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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1块钱2金我花RMB买的金,违反版规扣双倍,这什么规矩 [打印本页]

作者: gangya    时间: 2011-5-20 20:47:08     标题: 1块钱2金我花RMB买的金,违反版规扣双倍,这什么规矩

本帖最后由 gangya 于 2011-5-20 22:42 编辑

既然你们论坛把虚拟货币和人民币挂上钩了,尊重下个人财产问题吧。
还有,你们都声明了所有资源禁止用于商业用途,那搞那个VIP就跟唱片公司打过招呼了?
他们肯让网友用网络资源用于「商业用途」?
我不要求别的,就把那2块5还我,因为这是钱,在我把RMB换来的金花完前你们没权利因为版规这么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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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1块钱是2金啊那就编辑下,还有刚看了版规
10、在某一版块连续无间隔回帖超过10次,特别是伴奏版块,版主有权酌情进行处罚
我是灌水了,但是也没超过规定吧,5个帖子就全扣了?
哦原来斑竹才是老大我懂了
作者: PennyTmac    时间: 2011-5-22 02:44:18

我看扣的还是轻
谁让你拿RMB买金币的此活该一也
谁让你违反版规的此活该二也
谁让你灌水的此活该三也
综上所述就是该该该
作者: gangya    时间: 2011-5-22 18:35:42

本帖最后由 gangya 于 2011-5-22 18:36 编辑

有急用除了买还能如何?
难道说买VIP就可以买金就不行了,不提倡就别卖啊金啊。
论坛可以扣金但是不能扣人民币吧?我买的这部分金币属于虚拟财产,在论坛金币生效期间即使是论坛自己也不能动吧?所以我也只要求把我RMB换的那部分金还给我而没要我犯版规扣的金吧?那部分才算活该啊~
我去公告区看了,砍号的都是往外贴伴奏侵权的。
性质能一样吗?

那些从国外伴奏网上买了伴奏的,也不知道有没有授权在仙来高价卖出的,这种行为更应该鄙视吧版主大人
作者: 子山居士    时间: 2011-5-22 18:58:15

vip会员违规一样处理的,你去看看我们封了多少vip,封禁公告区有的,楼主说这些一点意思都没有,我们又不是针对你一个人,难道楼主认为你充值了就可以在本站违规而不受处理?这明显是不可能的.谁都没这个特权.金币被扣了其实没什么,只要以后注意了不再被扣就行了,认真发帖回帖,金币就会回来的,还是好好遵守规则吧.

我看了下你这个分是我扣的.扣分理由与连续回帖无关,而是你复制回帖,适用处罚规则第三条

3、重复回贴,包括复制使用相同的字眼在论坛不同的地方回贴,也包括在同一主题进行多次回复, 以及复制他人帖子内容发贴


你被处罚的那5个帖子,内容都是"谢谢分享",如果是一两个我都不会扣你分,连着5个不扣都说不过去啊,每帖只扣你2分,已经是手下留情了
作者: gangya    时间: 2011-5-22 19:07:43

我有去看公告区,无意外被封禁的都是侵权的吧?我回帖有说啊。
而且我没说自己灌水了就不该扣,毕竟一个论坛一个规矩我没读发帖规则是我问题。
我只说把RMB换的那部分金要回来,这部分虚拟财产至少归我个人所有,我不认为我灌水就严重到要把我这部分金币扣掉了。问题是这个,希望斑竹大人好好考虑考虑。
一旦 虚拟货币 和人民币扯上关系,这种扣金的处罚方式是否还合适。
我宁愿被禁言几天,也不愿意自己下定决心花[RMB]买的金因为版规这种事情扣掉。
或者你们是否有方式将RMB金和系统金币区分开来,分开这些葫芦帐呢?
作者: 東京小超人    时间: 2011-5-23 14:35:32

回复 5# gangya


    灌水不扣金币扣什么?你以为花几个臭钱买金币就了不起啊,那些每年花上百元购买VIP的会员犯规照样封号扣钱,你这区区2块5说出来不怕被人笑死!不过对于死钻牛角尖的人也没必要浪费口舌,处罚条例是约束所有人的。你要怎样都无所谓,反正犯规就是要罚!!
作者: gangya    时间: 2011-5-23 22:04:33

盛大腾讯这种垃圾游戏公司都不敢随便扣玩家虚拟资产。
你们这帮搞音乐的还是多学学法律吧。
反正钱给论坛了算我吃亏。
这套垃圾系统也就这类不伦不类的音乐论坛敢用了。
作者: 東京小超人    时间: 2011-5-23 22:50:47

回复 7# gangya


    你违规的话不扣你才有鬼,只是你不敢而已。谁稀罕你的2块5,拿着滚吧!!
作者: gangya    时间: 2011-5-23 23:11:00

2块5谁稀罕我既然能买虚拟金币就不愁那点钱,只是想堵一口气罢了。
搞个VIP就罢了,既然你们把RMB和虚拟金币混为一谈我已经懒得说了。
怪不得国产网游这么失败,原来亚洲人都想钱想疯了。

还有东京小超人和那个Penny,和你们的站长多学学吧。

http://baike.baidu.com/view/199007.htm
作者: 東京小超人    时间: 2011-5-23 23:15:41

回复 9# gangya


    既然不稀罕你来赌什么气,心眼小就明说,没人会稀罕你!
作者: gangya    时间: 2011-5-23 23:18:56

反正都说破脸了我也不在乎这个号了,心眼小也罢我有我的理。
要不你再找点理由反驳我的观点,RMB换的G是归论坛所有的,我只有使用权?
哦原来这样啊。
作者: 東京小超人    时间: 2011-5-23 23:23:26

本帖最后由 東京小超人 于 2011-5-23 23:25 编辑

回复 11# gangya


    你无所谓我更无所谓,只是不想跟你变一类。你就自生自灭吧~
作者: gangya    时间: 2011-5-23 23:26:25

回复 12# 東京小超人
千万别学我,否则现在国内国内公务员的良好传统就没人继承了
作者: PennyTmac    时间: 2011-5-24 15:48:10

回复 13# gangya


预祝你的移民计划能顺利实施
作者: lacefeather    时间: 2011-5-25 00:03:15     标题: null

高贵冷艳的两块五,领教了…
作者: 马逍遥    时间: 2011-5-25 02:26:19

新来的朋友难免会遇到些问题,我以前也被扣过,版主看我不了解就还我金币了。

现在仙来居应该更加规范化,我们都要遵守制度,这制度是大家的,不是个人的,也不是各位版主的。

这位朋友的心情我很能理解,为了急需伴奏又不了解情况就成了灌水。

你们也别吵了,大家和平相处。

既然你选择了仙来,那么,我们就是一家人。

各版主说话也别那么冲。各位仙来居的家人也多遵守遵守规章制度。

虽说论坛是虚拟的,但人与人之间的相处是很真实的。

世间问路不问心,问心问得几路行
作者: gangya    时间: 2011-5-25 23:2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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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不能编辑了,我看了充值界面没有任何关于使用规则的说明,比如够买金币一律视为论坛币处理,入了VIP也请尊重版权否则一样砍号之类的。然后不知情的就被坑了。
这样是否妥当,你们自己看吧。
作者: 東京小超人    时间: 2011-5-26 01:03:15

回复 17# gangya

真不知该说你真傻还是装傻了....不过的确傻的可爱~
作者: PennyTmac    时间: 2011-5-26 01:24:08

回复 17# gangya


免费获得的金币同样没有使用说明你怎么就知道如何使用呢?
金币是干什么用的还需要说明吗?
论坛提供了免费获取金币的途径,没有人强制要求必须去购买金币,不能说你不去合理免费赚取而是购买了金币就不受版规的约束了,这不是典型的强盗逻辑吗?
请不要再讨论类似的问题了,也不要把论坛的金币与网游中的虚拟资产类比,这样的讨论一点意义也没有
作者: gangya    时间: 2011-5-26 01:51:35

金币的使用当然要说,论坛那么多,又不一定找个常驻的,有的论坛金币就是摆着看的。
我迄今也没看见过一个论坛官方兜售论坛币的。
至于虚拟资产,玩过网游怕被盗号黑金的就知道为什么要明确这方面的法律了。
论坛没任何声明就把rmb交易过的论坛币于版规论处,这本身也是一种强盗逻辑吧。

往回10年,有多少学生被没收了东西是不知道要找老师要回来的。
作者: 東京小超人    时间: 2011-5-26 02:05:09

回复 20# gangya

现在很多论坛都有购买虚拟金币的活动,你迄今没看到是因为你见识短。为了区区2块5你都能争论那么半天,可想而知如果买了VIP犯规被封那岂不是闹得鸡犬不宁,反正该解释的都解释过了,你要在这里装疯卖傻也懒得理你了,请老大看到以后关闭帖子吧,不想跟你再继续纠缠.....
作者: gangya    时间: 2011-5-26 15:12:27

vip被封那都是犯法了,你们就算不管原作者也有权利追究责任。真追究起来也许就不止几百块的事了。
那我又犯了什么法呢。所以别拿vip说事性质根本不一样。
我说的声明不是为了照顾小白,而是一道法律程序,为什么安软件注册新号要有使用条例?至少出事还能靠条例给自己留个最终解释权。
我好心好意提醒你们了还反过来用新人论嘲笑我。
我发帖本想几个回复之内解决问题的,居然劳架几位版主陪小女吵了3页将近一周。而且都没网友敢回复的。
锁了更好,看着别人买伴奏做伴奏免费为网站赚钱我偷笑还来不及呢,至少还有人比我傻。闲事我是管够了。
作者: 子山居士    时间: 2011-5-26 15:32:29

这口水战没意思了,关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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