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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走近食人族:将吃掉老弱病残者视为义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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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8 04:36:5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文明下的白骨

关于食人族的一切,最早都来自于一些道听途说。Cannibal和Caribbean,食人族和加勒比人,这两个词同源,是因为哥伦布在听土著人讲加勒比人如何吃掉自己的俘虏时,听差了一个音,把r 听成了n,所以食人族就是Cannibal,而加勒比人是Caribbean。据说加勒比人会将活着的男性俘虏全部吃掉。他们甚至会把一些小男孩养起来,等到他们长胖再吃掉。
虽然迄今为止很多关于食人族的描述, 其准确性都非常值得怀疑,甚至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土著人和欧洲的白人相互之间都怀疑对方是食人族—— 白人认为他们是未经教化的野蛮人,而土著人以为,白人抓他们的兄弟到欧洲去,完全是为了满足欧洲人对人肉的食欲,但无论如何,很多已经得到证实的例子表明,吃人的事件并非偶然,食人族确实存在。考古学的证据更表明,吃人的现象曾经非常普遍。

世界著名的古史专家摩尔根曾经在他的《古代社会》中论证:从近代世界各地遗留的少数原始部落的生活状况, 就可以了解现代文明人远古祖先的生活状况; 原始部落多有食人习俗, 可知文明人的祖先也曾有食人的习俗。

1998 年夏天, 美国科罗拉多大学医学院病理学系的分子生物学家马拉教授, 曾经进行过世界上首例检验人吃人现象的科学实验。检验的对象是一块1150 年前的人类粪便化石, 教授希望在其中寻找一种特殊的人类肌红蛋白质。如果粪便中存在这种蛋白, 则证明这个人曾经吃过人肉。后来实验的结果表明, 这块粪便的主人在排泄前的12 到36 个小时内, 曾经吃过人肉。一千多年前, 距离现在还并不算遥远。而提取这块粪便的地点, 是美洲古印第安人居住的石屋。他们可是曾经创造过先进的农业文明的“ 文明人” 啊, 怎么会堕落到吃人呢? 专家经过考证, 给出的答案是:“ 饿!” 原来这里所处的大峡谷地带曾在一千多年前经历过非常严重的旱灾。古印第安人也许正是因为颗粒无收而异子相食吧。

这个发现从一定意义上佐证了一些专家关于周口店北京人的猜测。黄叔娉所著的《中国原始社会史话》一书曾记录: “ 北京人化石有一个令人注意的事实,即头骨发现得很多,而躯干骨和四肢骨却很少,而且大部分头盖骨都有伤痕。这些伤痕是带有皮肉时受打击所致,是用利刃器物、圆石或棍棒打击产生的。很可能,远古的北京人有食人之风。这种食人之风显然是在食物十分匮乏,饥饿作为死神的使者出现时产生的。人吃人,在现代人看来是极为野蛮、可怕的行为,但在原始人的心目中却是十分自然的事,吃掉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弱病残者,解除他们坐以待毙的恐怖,正是合乎道德的义举。” 这就像我们今天能够谅解那些遭遇空难或沉船事件后,不得已攫食自己同伴的遇难者一样。

历史上的食客

吃人的故事在各处都听过不少,很多神话和传说里都有关于吃人的描写。如希腊神话中的克洛诺斯,他的妻子是女神瑞亚。克洛诺斯有个毛病就是吃孩子。瑞亚生了许多子女,但都是刚一出生就被克洛诺斯吃掉。当瑞亚生下宙斯时,因为担心他再被丈夫吃掉,就用布裹住一块石头谎称这是新生的婴儿。克洛诺斯错吃了石头,这才让宙斯躲过一劫。众神之神都险些被自己的老爸吃掉,可见英雄多难。但有时候英雄也吃人。马王堆汉墓出土的一本古书上就记载,黄帝在打败蚩尤之后,不但将其毛发做成旌旗的装饰,还把蚩尤的皮做成靶子让人们以弓射之,多中者有赏,其余部分的肉则剁成肉酱,与天下人分而食之。

再如真实的历史中,古时行军打仗因缺粮而吃人肉的记载有很多。安史之乱时,张巡据守睢阳,曾杀死自己的爱妾犒军以激励士气。更有传闻说他手下的兵士食人数达到3万,不管是阵亡的将士或是城内的百姓,总之数量巨大。北宋时登州人范温组织义军抗金,兵败后撤退到首都临安,进城后,居然在首善之地还在吃自己携带的人肉干。他们还把人肉叫做两脚羊,其中老而瘦的男子因为肉老叫做饶把火,年轻的妇女叫不羡羊,小孩叫和骨烂。

近代历史上,1942年2月,中国十万远征军入缅甸抗日。杜聿明所部由于指挥失误以及敌情不明等原因,被困胡康谷地一个叫布帕布姆的山谷中,粮食吃完,野兽也猎尽了,挖草根吃树皮仍然不足以果腹的情况下,也曾上演过人吃死人,甚至人吃活人的惨剧。至于史书上记载的遭遇灾荒之年, 灾民间异子相食的例子则更加不胜枚举。

食出有因

饥饿、宗教上的某种认识、精神异常都会导致人吃人事件的发生。人们过去甚至公开地食用他人或自己的肉以表达仇恨、报复、信念和忠诚。《三国演义》中夏侯那一段“ 拔矢啖睛”, 不就是他自己“ 皮肤毛发,父精母血” 观念的一种强烈表达嘛。王莽在历史上被认作是一个篡位者,大逆不道的人,于是在倒台后其肉就被人们争相抢食, 以示愤恨。董卓鱼肉长安和洛阳两地的百姓多年,罪行比王莽更甚。在他死后,只因为王允派人专门看守,其尸体才没有被两地的百姓愤而分食。

一般来说, 如果不是因为没有其他食物,也就是非生理上的原因导致吃人的,原因有很多种。有人曾经总结过,大概有20 种,也就是:报酬、报恩、雪恨、震慑对手、证实誓言、谄媚主子、偏嗜人肉、为治病强身、宗教迷信、人祭或者为了显示勇猛等等。

这么看下来,好像自古民间的百姓对食人保持着一种平常心。但其实不然,相反的,人们从来都把它普遍看做是一种残忍的行为。比如,清末有个故事就讲,扬州附近一处村子里有一个青年,半夜里看到远处河边土地庙前有忽明忽暗的火光,觉得奇怪,就叫上几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各执棍棒去察看,发现是一个和尚支着一口锅,正加柴烧煮。众人因为闻到锅里有肉香, 于是好奇地揭开锅盖,不想锅里竟然煮的是两个胎儿!在众人逼问下,和尚招供说自己是在练一种叫做金刚禅的左道邪术,要吃够36 个男胎才能成大道。农民们虽然不知道这两个胎儿是谁家的,但是照样被这种残忍的行为所激怒,于是就群起将这个恶僧打死。再者,历史上因为泄恨和报仇等原因吃人的行为,作为特定历史条件下一种原始的、野蛮的情感宣泄的方式,随着社会的进步,今天也逐渐消失了。
食人部落的逻辑

在为数众多的研究文献中,人们提到食人族吞食人肉的目的除了滋养身体之外,还带有自我转化、显示权力,或者将吃与被吃者的关系仪式化等动机。换句话说,与吃其他食物一样, 食人者往往希望分享食物的功效。

巴布亚的奥洛卡瓦人说,他们会将自己的敌人当做猎物并食用,是为了“ 捕捉灵魂”,以补偿失去的勇士。新几内亚的花族人吃本族的死人,以保留一种叫做Nu 的东西,他们认为这是一种在自然界中无法再生的重要液体。甚至, 即使对于热衷于嗜食同类的部族来说, 吃人也并非是可以草率决定的事。根据《食物的历史》一书,“受难者将被食用的部分,通常要经过认真的挑选,有时候仅限于很小的局部,通常是人的心脏。这个过程都要伴随着隆重的仪式。在阿兹特克人看来,吃下战俘的肉,可以获得死者的威力:作为补充,捕获者还将披上死者的人皮,将死者的双手垂在腰间,作为装饰。” 而且,在很多部落看来,人肉是神的食物,食人是人与神交流的形式,是进行象征性统治的一部分。

从食人者的角度来看,作为食物的人总是具有某种象征性的价值和魔力,食物是有意义的,食人能够让他们获得某种程度上的自我完善。换句话说,吃绝对不是单纯为了活下去,在任何地方饮食都是一种文化的转化。它将个体融入社会,将体弱者变为强健。正如《食物的历史》一书作者阿莫斯图所说:“ 它能使人们获得认同。正像历史上发生的其他革命一样, 当饮食超越了本身的物质意义,它就变成了一种仪式。从人吃人到顺势疗法, 直到健康食品,人们饮食的目的,是净化人格,增加力量,延长寿命,这些成为人们选择食品的准则。”

食人狂大嚼面包圈

人吃人,这个古老的话题,一种本以为只存在于传说、神话与原始部落中的野蛮行为,其实距离我们并不遥远。46岁的阿明·梅韦斯是同性恋。不过这不足以让他出名。今天人们还能记得他的名字,是因为5年前警察发现他吃了一个人,并在其郊外的家中找到一些冷冻的碎肉和人骨。2002年12月12日,德国《图片报》以“食人狂大嚼‘面包圈’为题报道了这起耸人听闻的案件。

小镇食人狂,这个案子当年在德国炒得很火,不只因为整个事件是在受害者于根·布兰德斯完全同意的情况下发生的。尤其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布兰德斯在意识清醒的情况下,甚至与梅韦斯一起煮食了自己的生殖器官!而全部过程之血腥,都通过摄像机记录下来。警察当时在梅韦斯家中搜到了数十盘拷贝,而显然很可能已经有更多的拷贝流散到黑市上。根据犯罪心理学家的解释,“食人狂”通过观看这些录像中的情节能够获得最大的性满足。如果是这样,那么梅韦斯在被捕后向警察透露的一个数字极有可能是真实的:德国至少有800个食人者。而做出这种猜测的根据有二:一是警察在搜查中竟然发现,还有5个人曾经与梅韦斯联系,等着被吃;二是800这个数字或许和拷贝的实际数量有关——梅韦斯心中有数,他卖给了多少人。而这些录像带的买家,包括那些自愿被吃的人,没准本身就是一些食人爱好者。这样的结论绝对够让舆论哗然。在科技昌明,社会进步的今天,居然在我们身边就生活着嗜血如命的食人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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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著名的古史专家摩尔根曾经在他的《古代社会》中论证:从近代世界各地遗留的少数原始部落的生活状况,就可以了解现代文明人远古祖先的生活状况;原始部落多有食人习俗,可知文明人的祖先也曾有食人的习俗。


虽然迄今为止很多关于食人族的描述,其准确性都非常值得怀疑,甚至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土著人和欧洲的白人相互之间都怀疑对方是食人族——白人认为他们是未经教化的野蛮人,而土著人以为,白人抓他们的兄弟到欧洲去,完全是为了满足欧洲人对人肉的食欲,但无论如何,很多已经得到证实的例子表明,吃人的事件并非偶然,食人族确实存在。考古学的证据更表明,吃人的现象曾经非常普遍。  


      关于食人族的一切,最早都来自于一些道听途说。Cannibal和Caribbean,食人族和加勒比人,这两个词同源,是因为哥伦布在听土著人讲加勒比人如何吃掉自己的俘虏时,听差了一个音,把r听成了n,所以食人族就是Cannibal,而加勒比人是Caribbean。据说加勒比人会将活着的男性俘虏全部吃掉。他们甚至会把一些小男孩养起来,等到他们长胖再吃掉。

  
  
  1998年夏天,美国科罗拉多大学医学院病理学系的分子生物学家马拉教授,曾经进行过世界上首例检验人吃人现象的科学实验。检验的对象是一块1150年前的人类粪便化石,教授希望在其中寻找一种特殊的人类肌红蛋白质。如果粪便中存在这种蛋白,则证明这个人曾经吃过人肉。后来实验的结果表明,这块粪便的主人在排泄前的12到36个小时内,曾经吃过人肉。一千多年前,距离现在还并不算遥远。而提取这块粪便的地点,是美洲古印第安人居住的石屋。他们可是曾经创造过先进的农业文明的“文明人”啊,怎么会堕落到吃人呢?专家经过考证,给出的答案是:“饿!”原来这里所处的大峡谷地带曾在一千多年前经历过非常严重的旱灾。古印第安人也许正是因为颗粒无收而异子相食吧。

  这个发现从一定意义上佐证了一些专家关于周口店北京人的猜测。黄叔娉所著的《中国原始社会史话》一书曾记录:“北京人化石有一个令人注意的事实,即头骨发现得很多,而躯干骨和四肢骨却很少,而且大部分头盖骨都有伤痕。这些伤痕是带有皮肉时受打击所致,是用利刃器物、圆石或棍棒打击产生的。很可能,远古的北京人有食人之风。这种食人之风显然是在食物十分匮乏,饥饿作为死神的使者出现时产生的。人吃人,在现代人看来是极为野蛮、可怕的行为,但在原始人的心目中却是十分自然的事,吃掉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弱病残者,解除他们坐以待毙的恐怖,正是合乎道德的义举。”这就像我们今天能够谅解那些遭遇空难或沉船事件后,不得已攫食自己同伴的遇难者一样。




历史上的食客


  吃人的故事在各处都听过不少,很多神话和传说里都有关于吃人的描写。如希腊神话中的克洛诺斯,他的妻子是女神瑞亚。克洛诺斯有个毛病就是吃孩子。瑞亚生了许多子女,但都是刚一出生就被克洛诺斯吃掉。当瑞亚生下宙斯时,因为担心他再被丈夫吃掉,就用布裹住一块石头谎称这是新生的婴儿。克洛诺斯错吃了石头,这才让宙斯躲过一劫。众神之神都险些被自己的老爸吃掉,可见英雄多难。但有时候英雄也吃人。马王堆汉墓出土的一本古书上就记载,黄帝在打败蚩尤之后,不但将其毛发做成旌旗的装饰,还把蚩尤的皮做成靶子让人们以弓射之,多中者有赏,其余部分的肉则剁成肉酱,与天下人分而食之。

  再如真实的历史中,古时行军打仗因缺粮而吃人肉的记载有很多。安史之乱时,张巡据守睢阳,曾杀死自己的爱妾犒军以激励士气。更有传闻说他手下的兵士食人数达到3万,不管是阵亡的将士或是城内的百姓,总之数量巨大。北宋时登州人范温组织义军抗金,兵败后撤退到首都临安,进城后,居然在首善之地还在吃自己携带的人肉干。他们还把人肉叫做两脚羊,其中老而瘦的男子因为肉老叫做饶把火,年轻的妇女叫不羡羊,小孩叫和骨烂。

  近代历史上,1942年2月,中国十万远征军入缅甸抗日。杜聿明所部由于指挥失误以及敌情不明等原因,被困胡康谷地一个叫布帕布姆的山谷中,粮食吃完,野兽也猎尽了,挖草根吃树皮仍然不足以果腹的情况下,也曾上演过人吃死人,甚至人吃活人的惨剧。至于史书上记载的遭遇灾荒之年,灾民间异子相食的例子则更加不胜枚举。

  食出有因


  饥饿、宗教上的某种认识、精神异常都会导致人吃人事件的发生。人们过去甚至公开地食用他人或自己的肉以表达仇恨、报复、信念和忠诚。《三国演义》中夏侯那一段“拔矢啖睛”,不就是他自己“皮肤毛发,父精母血”观念的一种强烈表达嘛。王莽在历史上被认作是一个篡位者,大逆不道的人,于是在倒台后其肉就被人们争相抢食,以示愤恨。董卓鱼肉长安和洛阳两地的百姓多年,罪行比王莽更甚。在他死后,只因为王允派人专门看守,其尸体才没有被两地的百姓愤而分食。

  一般来说,如果不是因为没有其他食物,也就是非生理上的原因导致吃人的,原因有很多种。有人曾经总结过,大概有20种,也就是:报酬、报恩、雪恨、震慑对手、证实誓言、谄媚主子、偏嗜人肉、为治病强身、宗教迷信、人祭或者为了显示勇猛等等。

  这么看下来,好像自古民间的百姓对食人保持着一种平常心。但其实不然,相反的,人们从来都把它普遍看做是一种残忍的行为。比如,清末有个故事就讲,扬州附近一处村子里有一个青年,半夜里看到远处河边土地庙前有忽明忽暗的火光,觉得奇怪,就叫上几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各执棍棒去察看,发现是一个和尚支着一口锅,正加柴烧煮。众人因为闻到锅里有肉香,于是好奇地揭开锅盖,不想锅里竟然煮的是两个胎儿!在众人逼问下,和尚招供说自己是在练一种叫做金刚禅的左道邪术,要吃够36个男胎才能成大道。农民们虽然不知道这两个胎儿是谁家的,但是照样被这种残忍的行为所激怒,于是就群起将这个恶僧打死。再者,历史上因为泄恨和报仇等原因吃人的行为,作为特定历史条件下一种原始的、野蛮的情感宣泄的方式,随着社会的进步,今天也逐渐消失了。




食人部落的逻辑


  在为数众多的研究文献中,人们提到食人族吞食人肉的目的除了滋养身体之外,还带有自我转化、显示权力,或者将吃与被吃者的关系仪式化等动机。换句话说,与吃其他食物一样,食人者往往希望分享食物的功效。

  巴布亚的奥洛卡瓦人说,他们会将自己的敌人当做猎物并食用,是为了“捕捉灵魂”,以补偿失去的勇士。新几内亚的花族人吃本族的死人,以保留一种叫做Nu的东西,他们认为这是一种在自然界中无法再生的重要液体。甚至,即使对于热衷于嗜食同类的部族来说,吃人也并非是可以草率决定的事。根据《食物的历史》一书,“受难者将被食用的部分,通常要经过认真的挑选,有时候仅限于很小的局部,通常是人的心脏。这个过程都要伴随着隆重的仪式。在阿兹特克人看来,吃下战俘的肉,可以获得死者的威力:作为补充,捕获者还将披上死者的人皮,将死者的双手垂在腰间,作为装饰。”而且,在很多部落看来,人肉是神的食物,食人是人与神交流的形式,是进行象征性统治的一部分。

从食人者的角度来看,作为食物的人总是具有某种象征性的价值和魔力,食物是有意义的,食人能够让他们获得某种程度上的自我完善。换句话说,吃绝对不是单纯为了活下去,在任何地方饮食都是一种文化的转化。它将个体融入社会,将体弱者变为强健。正如《食物的历史》一书作者阿莫斯图所说:“它能使人们获得认同。正像历史上发生的其他革命一样,当饮食超越了本身的物质意义,它就变成了一种仪式。从人吃人到顺势疗法,直到健康食品,人们饮食的目的,是净化人格,增加力量,延长寿命,这些成为人们选择食品的准则。”

  食人狂大嚼面包圈


  人吃人,这个古老的话题,一种本以为只存在于传说、神话与原始部落中的野蛮行为,其实距离我们并不遥远。46岁的阿明·梅韦斯是同性恋。不过这不足以让他出名。今天人们还能记得他的名字,是因为5年前警察发现他吃了一个人,并在其郊外的家中找到一些冷冻的碎肉和人骨。2002年12月12日,德国《图片报》以“食人狂大嚼‘面包圈’为题报道了这起耸人听闻的案件。

  小镇食人狂,这个案子当年在德国炒得很火,不只因为整个事件是在受害者于根·布兰德斯完全同意的情况下发生的。尤其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布兰德斯在意识清醒的情况下,甚至与梅韦斯一起煮食了自己的生殖器官!而全部过程之血腥,都通过摄像机记录下来。警察当时在梅韦斯家中搜到了数十盘拷贝,而显然很可能已经有更多的拷贝流散到黑市上。根据犯罪心理学家的解释,“食人狂”通过观看这些录像中的情节能够获得最大的性满足。如果是这样,那么梅韦斯在被捕后向警察透露的一个数字极有可能是真实的:德国至少有800个食人者。而做出这种猜测的根据有二:一是警察在搜查中竟然发现,还有5个人曾经与梅韦斯联系,等着被吃;二是800这个数字或许和拷贝的实际数量有关——梅韦斯心中有数,他卖给了多少人。而这些录像带的买家,包括那些自愿被吃的人,没准本身就是一些食人爱好者。这样的结论绝对够让舆论哗然。在科技昌明,社会进步的今天,居然在我们身边就生活着嗜血如命的食人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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