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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谈英语语法与文言文语法的相似性
只要留心比较就会发现,英语的语法结构与文言文的某些语法颇为相似。
一. 复杂主语与宾语的一致性
英语例1:We know that air holds some of warmth coming from the sun .
(我们知道空气包含的一些热量来自于太阳。)
文言例1:愿伯具言臣之不敢倍德也。(《鸿门宴》)
以上两例中,宾语部分都是有完整意思的句子,而在整个句子中,它们不再独立成句子,只能充当句子成分。英语语法采用在谓语后加“that”引领宾语从句,并给其中动词+ing 使之失去独立性。而文言文由采用在宾语部分的主谓之间有“之”取消其独立性,这样使句子主干分明而又能表达更复杂的意思。以下一组例子是在复杂主语方面的一致性:
英语例2:It is very plain to me that he is round and tall like a tree .
(它又圆又高像一棵树,这一点对我来说是很清楚的。)
文言例2:古人之观于天地、山川、草木、虫鱼、鸟兽,往往有得。(《游褒禅山记》)
以上两例,英语先用“it”代替主语,后用“that”引领一个完整的句子作为整个句子的主语,后者则用“之”放在主谓之间使之失去独立性。两者共同特点都是使一个有完整意思的句子充当整句里的复杂主语。
二. 动词用作名词的一致性
先看以下句子:
英语例3:The annual flooding is caused by the melting snows on the high Ethiopian .
(尼罗河一年一度的泛滥是因为埃塞俄比亚高原的上的积雪融化而造成的。)
文言例3:盖其又深,则其至又加少矣。(《游褒禅山记》)
前句中英语主语中心词是“flood”(泛滥),是动词,加“ing”成为了动名词。在文言例子中,主语中心词是“至”,靠它所处的主语位置自然而成名词,表示“到达的人”。文言中有时用“动词+者”的形式使动词名化,如“逻者数十骑,几无所逃死”。有时用“所”字使动词名化,如“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在这一点上,英语语法与文言文语法可谓异曲同工。再看下例:
英语例4:Marry recited the prayer in a low voice careful not to show her feelings .
(玛丽用很小的声音背祷词,尽量不表露她的感情。)
文言例4:殚其地之出,竭其地之入。(《捕蛇者说》)
前一例中“feel”(感觉)与后一例中的“出”,“入”,本义均为动词,这里都用作名词充当宾语。有些名词化的动词用得多了也就固定为词汇,如feel+ing 而成feeling 表示“感情”。这种情况也就成了英语单词的一个来源(或叫构词法)。文言文也与这些相似。如“鼓”本来是动词,表示击打(乐器),《曹刿论战》中的“一鼓作气”,《诗经》中的“鼓瑟吹笙”,“鼓”也是动词。而现在一般作名词。其实是以现代汉语的语法标准来看的,是为了便于比较,将这类情况视为“名词活用为动词”。
三. 词序倒装上的一致性
英语例5:There were once six blind men in India.
(从前在印度有六个盲人。)
文言例5:今王鼓乐于此。(《孟子。梁惠王下》)
以上两例共同之处都是将表地点的状语置后,同样这种理解也是以现代汉语的语序习惯为标准的。再看下例:
英语例6:How hard I have been trying to get every sound right!
(我一直努力正确发音,这是多么难啊!)
文言例6:甚矣,汝之不惠。(《愚公移山》)
英语例7:The little English I know only!
(我仅仅懂一点点英语!)
文言例7:善哉,吾闻庖丁之言。(《庖丁解牛》)
以上一组例子均为将形容词或副词提前,以示强调,加重了语气。同样在疑问句上疑问词前置也有相似性:
英语例8:What’s your homework for today ?
(今天你的家庭作业是干什么?)
文言例8:何以知之?(《曹刿论战》)
两种语体都把疑问词放在疑问句之首,让人不免为两种语体的创始者的不谋而合感到惊叹。
四. 一些有实义又有结构意义的词也有相似性
英语例9:It shows that he does not like it .
(这表明他不喜欢这个。)
文言例9:王不行,示赵弱且怯也。(《廉颇蔺相如列传》)
这里“show”与“示”的表意完全相同,是表明之意。又如:
英语例10:They thought that by touching him they could learn just what kind of animal he was .
(他们认为靠触摸它就能知道它是哪一种动物。)
文言例10: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季氏将伐颛臾》)
以上两例均为复杂宾语,前者用that 引领,有语法标志作用,后者用 断开,也有语法标志意义。此外“of”与“之”,“for”与“为”等用法大致相同。两相比较,可以更清楚地看到文言文的语法特点,有利于掌握文言文的断句规律。
总之,借用英语学文言,旁敲侧击,既使相关学科融会贯通,又有助于系统而牢固地掌握文言知识。
文言文译成英文练习:
1. 我孰与城北徐公美?
Which one is more beautiful , Mr.xu and I ?
2. 此所谓战胜于朝廷。
This is the truth which win in own government’s cour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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