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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所知的一个简单的道理是:我们不愿意去和一个很弱的或过强的人“争”,前者无趣味,后者无胜算,总之,无聊。所以,、我们通常说的人与人之“争”,都是能耐、地位彼此相差不大的人。
其实这个世界之争,都是蝇头小利。
人之争,充满愤怒、委屈、嫉妒、阴谋,总之,一系列人性之恶都能在“争”中有所表演。但目前的世界似乎崇尚“争”,并围绕这个“争”字产生一大堆“学问”。例如所谓的“成功学”,即是一门关于斗争的“显学”。
由于社会分工的细化,“争”也随之深入,这个深入的一个表象就是:我们常常得在近乎面对面得情境中以较短时间决定胜负。例如街道上的商业之争。也就是说,这个社会中人与人之争,接近白热化了。
但这都是“小争”。“小争”往往败坏社会道德。现代人,尤其是都市人,活得大多很辛苦,皆因“争”,这种“争”,既有主动,也有被迫。为什么说“小争”败坏社会道德呢?因为如果你强抱着美好的社会道德观念去“争”的话,那么很多手段你就无法使出来,便不能说是用“现代法斗争法”。简单地说,“现代斗争法”需要所谓的“厚黑学”以及所谓的“成功学”。“厚黑学”简单地说就是阴谋学,而“成功学”简单地说就是小聪明学,它们的本质是同途而同归的,没什么大区别。
凡争,必有一胜一败。同胜同败得例子很少。当胜败出现的时候,骄傲和仇恨也就诞生了。我想说的是:因为我们在一起“争”,所以我们必然是同类或同层次的人,某种意义上看,我们在一起“争”,我们是一个“整体”中的,相当于人身上的左膀右臂。所以,当我因胜利而瞧不起你时,也就是瞧不起我自己;反之,当我因失败而仇恨你时,也就是仇恨我自己。
因此,目前这个社会上的“争”,本质上是我们自己针对自己的“争”,而我们却很难看见它背后的悲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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