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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落魄狭 于 2010-9-21 13:09 编辑
打群架、混黑社会、在闹市拿刀砍人。。。。这样的古惑仔形象能和诗仙李白画上等号吗?北大古代文学博士、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讲师檀作文坚持认为,李白是唐朝排名第一的古惑载并且他还专门写了一 本名为大唐第一古惑载李白实录的书来阐述自己的观点。
李白本是道上混的
李白是古代文学旅程碑似的人物,檀作文突然把李白和香港电影中的小混混扯到一起并且还在书中列举很多证明檀作文认为李白崇尚侠客,但侠客在古代一直存在争议,往正面说就是义士,往负面说就是流氓。从当政者的角度来说这些侠客终是安全隐患,不利于社会治按,他门肯定不喜欢檀说在这样的争议中,李白仍然向往侠客,这说明他本来就想当古惑仔
李白不但这么想,还这么干了。檀作文介绍说,李白在《上安州裴长史书》中就吹嘘自己做过两件事,诗的大意是:我从四川出来,顺江而下,到了维扬(今扬州一带)。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花了30多万元。怎么花的呢?只要有哪个公子哥儿落魄了,没钱吃饭了,我就管吃管住———黑社会就是靠这个组织起来的,我管你吃、喝、住,没事就算了,到了我有难的时候,你要过来帮忙。这说明李白还是很有心计的,是有领袖气质的大古惑仔。
檀作文还从李白的《叙旧赠江阳宰陆调》中发现李白打过群架。檀作文认为,李白不但组织过黑社会,而且组织里的弟兄都很讲义气。
要还原一个真实的李白
檀作文表示,他说的古惑仔和电影中的古惑仔是不一样的,“我对这个古惑仔的理解,可能跟电影还有一些差别,我觉得古惑仔更多是一种精神。古惑仔最主要的特点,实际上是青春的象征。另外,这个古惑仔主要是有一种冲破一切束缚,敢做敢想的一种精神在里面。”
檀作文介绍说,他最早是在2005年在北大讲课时将李白和古惑仔联系起来的,“一般的读者,对李白的理解和接受,跟真实的李白有很大的差距。因为一般读李白的诗,大概读个几十首,都是最优美的一些诗,大家对李白的印象就是天才,包括我小时候也是这样。后来一看,李白不是这样,李白有很多一般文人没有的,或者是一般人没有的一些特点。”
在檀作文看来,说李白是古惑仔,有一部分原因是为了增加书的趣味性,但最根本的原因还是想还原一个真实的李白,“为了写这本书,我在文献方面,把《资治通鉴》从头到尾读了两遍,《李白诗文集》读了很多遍,包括李白的所有材料都找出来了。讲的时候可能带有一定的调侃,但所有材料的使用都经过最严格的考证。”
专家:李白形象不容歪曲
檀作文的说法是还原真实的李白,还是故作惊人之语?中国李白研究学会理事、四川江油李白纪念馆负责人敬永谅认为这是“哗众取宠博销量”。
敬永谅告诉记者,他还没有看到这本书,但从记者的介绍来看,将李白和古惑仔混为一谈是不合适的,“李白的确是喜欢行侠仗义,他也写了很多这方面的诗歌。但他是出于除暴安良的社会理想,怎么能把他和那些鲁莽、为所谓义气打打杀杀的古惑仔相提并论呢?”敬永谅表示,李白的文学成就不能被抹杀,出版社不能为了图书的销量而取一个惊人的名字来吸引大家的眼球。
做一个古惑仔,做一名侠客,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呢?
首先,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武艺高强。侠客没有武功,那还能叫侠客吗?还要不怕死,讲义气。那要做到什么样,才算一个好侠客呢?金庸写了那么多侠客,年轻人印象最深的是谁?杨过,“西狂”杨过。做古惑仔,做侠客还要狂。这些条件,李白都具备。中国的文人中间,好像只有李白有这些条件。当然后来的辛弃疾也很了不起。因此唐之李太白,宋之辛弃疾,是中国文学里最激动人心的两位。他们不是一般的文人,是侠客文人。
我们先来看看李白的武艺。李白的铁杆粉丝魏万写他“眸子迥然,哆如恶虎”(《李翰林集序》),一个猛男形象跃然纸上。李白对自己是一个什么样的描绘呢?他在《上安州裴长史书》中说,我在四川憋了这么多年,但是大丈夫志在四方,所以我“仗剑去国,辞亲远游”,我从四川出来什么都没带,就拿了一把宝剑,不是剑客是什么?李白还吹嘘自己说“十五好剑术,遍干诸侯”(《与韩荆州书》),我十五岁就喜欢剑术,是著名的剑客。他从读书时代开始,就与剑结下不解之缘。
他在《赠从兄襄阳少府皓》中说,“结发未识事,所交尽豪雄”,我刚把头发编起来的时候,也就是刚成年、还不懂世道的时候,我所交往的人都是著名的古惑仔,都是豪侠英雄。这首诗写到后面,我们就知道古惑仔是干什么的了:“托身白刃里,杀人红尘中”。这就是李白的理想,在闹市拿刀砍人。当然他是行侠仗义,并借此扬名立万。
李白后来为什么去山东?可能大家会说因为那里是儒家圣地,其实李白并不是这个目的。他有首诗里讲得非常清楚,题目叫《五月东鲁行答汶上翁》,说五月到山东汶水,他告诉别人我为什么到这儿来,“顾余不及仕,学剑来山东”,我要学习剑术,我要提高我的武艺,我要做更出色的剑客和杀手,所以我才来山东。
另外,还可以从哪些地方看出来李白是个剑客呢?唐代文人裴敬写过一篇文章《翰林学士李公墓碑》,里面讲李白“常心许剑舞。裴将军,予曾叔祖也。尝投书曰:‘如白愿出将军门下’”。大唐有三绝,李白的诗歌,裴旻的剑术,张旭的草书。张旭和李白都是饮中八仙,是哥们儿;裴将军是李白的师傅,是大唐第一剑客。有本小说叫《大唐双龙传》,其实要讲“大唐双龙”的话,李白和他师傅才当之无愧。唐人笔记小说里夸赞裴将军剑舞高明,说几个人在一起喝酒,裴将军骑着马,拔出剑就舞,舞到高兴的时候就把剑往天上一扔,骑着马狂奔,拿手一接,那剑就到鞘里了。裴将军的功夫,估计比《大唐游侠传》里头的空空儿、精精儿,还要高许多。李白可能看过裴将军的表演,太崇拜他了,就写信求人家收自己做徒弟。李白在不同的场合、不同的诗文里,反反复复提到自己是个剑客。李白是唐代第一剑客裴将军的徒弟,他不是剑客,那谁才是呢?
李白除了有一个著名的剑客师傅之外,还有一个杀手徒弟,有诗为证。
《赠武十七谔》,他的徒弟叫武谔,排行十七。从这首诗的序里面,我们就可以看出两人的关系:
门人武谔,深于义者也。质本沉悍,慕要离之风,潜钓川海,不数数于世间事。闻中原作难,西来访余。余爱子伯禽在鲁,许将冒胡兵以致之。酒酣感激,援笔而赠。
李白说,我徒弟武谔,他不善于说话,但是个讲义气的人,沉稳而凶悍。“慕要离之风,潜钓川海”,要离是春秋时代的著名刺客,原本隐姓埋名,后来帮吴王阖闾刺杀了对头庆忌。武谔也是要离这样的人,世间少有。听说安史之乱爆发了,就来拜我为师,准备为国效力。我的儿子伯禽在山东,我没有办法去看他。可是我徒弟武谔说他有本事把少主人救出来。李白很感激,于是写了首诗送给武谔。
武谔是个杀手,不是诗人。他拜李白为师,是要学武艺,而不是学诗文。李白是性情中人,没有名气的人他固然是看不上的。不过他很自负,有一种惺惺相惜的心态,所以他会对自己的粉丝魏万那么友好,会对投到自己门下的杀手武谔这么敬重。这是一首多么好的诗啊,比写给杜甫的诗好太多了。
马如一匹练,明日过吴门。乃是要离客,西来欲报恩。笑开燕匕首,拂拭竟无言。狄犬吠清洛,天津成塞垣。爱子隔东鲁,空悲断肠猿。林回弃白璧,千里阻同奔。君为我致之,轻赍涉淮原。精诚合天道,不愧远游魂。
做侠客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条件,就是讲义气。现代社会对古惑仔的了解比较多,古惑仔就是黑社会,讲究拜师傅,收徒弟,李白也是。古惑仔一个人是不会有大成就的,需要拉帮结派,要讲义气。李白就是个讲义气的人。他曾经花很多钱组织黑社会,这也是李白自供出来的。
李白酒隐安陆十年,曾经去拜访安陆的裴长史,李白在《上安州裴长史书》中,那时李白还比较年轻,他只能吹嘘自己做过两件事:
昔东游维扬,不逾一年,散金三十余万,有落魄公子,悉皆济之,此则白之轻财好施也。又昔与蜀中友人吴指南同游于楚,指南死于洞庭之上,白禫服恸哭,若丧天伦,炎月伏尸,泣尽而继之以血。行路问者,悉皆伤心;猛虎前临,坚守不动,遂权殡于湖侧。便之金陵,数年来观,筋肉尚在;白雪泣持刃,躬申洗削,裹骨徒步,负之而趋,寝兴携持,无辍身手,遂丐贷营葬于鄂城之东。故乡路遥,魂魄无主,礼以迁窆,式昭朋情,此则白存交重义也。
我从四川出来,顺江而下,到了维扬,就是扬州这一带。不到一年时间,花了三十多万。怎么花的呢?只要有哪个公子哥儿落魄了,没钱吃饭了,我就管吃管住。这就是我李白的“轻财好施”,也是战国四公子养门客的办法。黑社会就是靠这个组织起来的,我管你吃喝住,没事就算了;到了我有难的时候,你要过来帮忙,说明李白还是很有心计的,是有领袖气质的大古惑仔。
接着讲到一件事,我从四川出来的时候还带了一个小弟,叫吴指南。我们到了楚地洞庭湖一带,吴指南死了,我就像死了亲兄弟一样,大热天伏在他尸体上哭,泪流干了就流血。路人听了我的哭诉,都为之悲恸。猛虎来了要吃他,我就跟猛虎搏斗。因为我当时没多少钱,就在湖边草草地把他埋了。然后我收起自己的哀伤,跑到南京去了。过几年回来,发现吴指南尸体上“筋肉尚在”,我就一边哭,一边用把尸骨刮干净,用布裹起来,背着步行到鄂城之东,将他重新安葬。
李白借这两件事,标榜自己轻财好施,存交重义。我们一看就知道,这是水泊梁山的口号,是上海滩许文强的口号。这里有件事情没交待:吴指南怎么死的?我猜测,根据李白的行事风格,恐怕是两群古惑仔群殴致死的。强龙不压地头蛇,你四川的一群古惑仔,跑到湖南横行霸道,那是没有好下场的。李白当然说自己功夫好高,笔记小说里一说李白还上山杀过老虎。李白没交待吴指南的死因,但我如此推测。为什么这样推测?并不是捕风捉影。
李白古惑仔生涯里有个很有意思的例子。李白诗里经常提到斗鸡,斗鸡是风靡当时社会的一种游戏,相当于现在的赛马,是青年古惑仔最好的消遣方式。过了青年,最好的方式是炼丹。这两件事情李白都干过。参加斗鸡的都是些游手好闲的人,而且以长安城为最盛。
李白有首诗叫《叙旧赠江阳宰陆调》。古惑仔都是有出息的,后来这个人做了江阳县令,李白要去打秋风,就和他攀当年的交情,说起当年一起做古惑仔的事情。这首诗透露了李白的古惑仔生涯里最典型的一面。
我昔斗鸡徒,连延五陵豪。邀遮相组织,呵吓来煎熬。君开万丛人,鞍马皆辟易。告急清宪台,脱余北门厄。(节选)
李白说,当时我们是斗鸡徒,而且还成立了自己的组织,结果得罪了当地的黑社会。他们就纠集了一伙人来找我们麻烦,我们寡不敌众,眼看我小命不保, 幸亏兄弟你大发神威,杀开一条血路,把“公安”叫来,这才解了我的长安北门之围,没让我死在黑社会手里。
这一段,对了解李白太重要了。李白不但组织过黑社会,而且组织里的弟兄都很讲义气。根据这首诗来看,吴指南很可能是和李白组织了一群四川的古惑仔,到了湖南,碰到当地的流氓,两组人为了斗鸡,或者抢美女,发生火并,结果吴指南被打死了。
所以我们说李白的古惑仔生涯是身体力行的。武艺高强,不怕死,讲义气,狂傲,这些要素,李白都具备。李白是个不同寻常的古惑仔,是个具有审美价值的古惑仔。因为他喜欢狂,喜欢卖弄,因而让人觉得亲切,所以容易成为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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