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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一
假设在一个地方发现了一个金矿,一个人投资建立一个矿场,雇用100个工人为他淘金。矿主把其中50%作为工人工资,每个工人年收入5万元。他们拿1万来租房子,剩下四万可以成家立业。矿主手里还有500万,可以做投资。因为工人手里有钱可以安家落户,所以就出现了房屋的需求。于是矿主用手里的钱盖房,租给工人或者卖给工人。工人要吃喝,所以要开饭店,开饭店又要雇用别人,于是工人的妻子有了就业机会。一个家庭的消费需求增加。这样几年后,这个地方出现了100个家庭,孩子要读书,于是出现了教育需求,于是又有人来开办学校。工人要约会,要消费,于是又有了电影院,有了商店。这样,50年后这个地方的矿被挖光时,这里已经成了一个有几万人口的繁华城市。
版本二
假设同样发现一个金矿,同样有人来开采,同样雇用100个工人,同样每年获利1000万。但是矿主把其中10%作为工资。每个工人一年1万,这些钱只够他们勉强填饱肚子,没有钱租房。没有钱娶老婆。矿主一年赚900万,但是看一看满眼都是穷人,在本地投资不会有需求。于是他把钱转移到国外,他盖豪华的别墅,雇工人当保镖……而矿上工人没有前途,除了拼命工作糊口,根本没有别的需求。唯一的需求可能就是想办法骗一个老婆来,生一个漂亮的女儿,或许还有可能嫁给矿主做老婆。50年后这个地方依然没有别的产业。等矿挖完了,矿主带着巨款走了,工人要么流亡,要么男为盗,女为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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