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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全国公路通车里程仅89万公里,而到2010年底,中国公路网总里程达到398.4万公里,促成这个奇迹般的飞跃的,正是收费公路政策。
经国家政策与法律确定之后,收费公路模式在全国范围内迅速铺开。但问题随之而来,“还贷的边界”被轻易越过,“收费”成迅速失控状态。其中奥妙就在于“还贷公路”与“经营性公路”的区别。由“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产生的收费公路包括两类:一类是ZF还贷公路;另一类是经营性公路。2004年11月开始施行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对“ZF还贷公路”与“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的限定有严格区别。对于前者条例规定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年,在收费期限届满前还清贷款必须终止收费。而对于后者,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最长不得超过25年,中西部地区可放宽至30年。
但在作为“ZF还贷公路”收费偿清贷款本息后,多数公路摇身一变,转变性质为“经营性公路”,得以继续收费。且收费畸高,这也就是中国高速公路乱收费背后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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